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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年不懈努力结硕果 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获国务院批准

       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下发《国务院关于调整湖南东洞庭湖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》,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获国务院批准。

东洞庭湖保护区位于北纬30度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在黄金线上,具有物种丰富、珍稀度高的特征,被誉为拯救世界濒危物种的希望地1982年,经省政府批准,东洞庭湖保护区成为省级自然保护区,1994年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。2006年被国家林业局列为全国保护区示范单位,2010年世界自然基金会授予保护区长江湿地网络保护区示范单位2013年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

        近年来,随着岳阳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,保护区经过多年来有效地管护和资源本底的调查监测,发现局部区域的自然环境、生物资源、主要保护对象发生了变化,部分区域资源现状存在与功能区划不符的现象,有必要对功能发生了明显改变的部分区域进行调整。

         为更好地实现自然保护与区域经济及居民生活的协调发展。2011年,岳阳市启动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工作。调整方案在广泛征求相关县市区和多部门意见下,经专家多次科学论证和评审,201612月,通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;20175月,保护区调整方案在国家环保部和湖南省林业厅网上公示;20183月,调整方案获国务院批准。

        本次规划调整以岳阳城市和区县城镇区域为规划调整重点,将已列入中长期城区规划建设的区域、物种资源较少、保护价值不高的区域、劳动密集和人员活动频繁的区域从保护区调整出来,使保护区由原总面积的19万公顷调整为15.69万公顷,调出面积为3.31万公顷,占保护区原面积的17.4%

        此次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,是在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、不搞大开发时代背景下的一次重要的科学规划,对进一步改善洞庭湖流域生态环境,特别是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,协调保护与发展、生态建设与社会经济建设的和谐共进具有划时代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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