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机构
组织机构
1、机构职能
①贯彻实施国家及省、市有关自然保护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方针、政策、法令。
②制订全市自然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有关规定。
③负责自然保护区和全市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工作,对6.54万公顷湿地水域实施辖权管理,对12.46万公顷实验区实施与有关县区政府共同保护管理。
④组织调查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动物、植被、土壤、气象、生态等科学考察,探索其演变规律和保护发展及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途径。
⑤认真搞好科学研究,重点对濒危珍稀动植物保护发展进行研究,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,做好引种驯化和繁殖工作。⑥检查监督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从事野生动植物猎采、饲养、培植及其产制品的购销、运输、加工等活动。
⑦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反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政策、法规的各类案件。
⑧依照国际公约的惯例和要求,做好有关工作的协调、协作和交流。
⑨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及市林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2、领导介绍
杨 盛
局 长:负责局全面工作
刘友君
副局长:协助全面工作;分管机关、财务、人事、劳资工作;1961年出生于华容县,大学文化,1977年7月参加工作。
工作简历:
1977.7-1980 华容县胜峰国有林场
1980-1988 岳阳市林科所
1988-2002 水上木材检查站任会计、副站长
2003- 2005 铁路木材检查站任副站长
2006-2008.4 水上木材检查站任副站长、代站长
2008.5-至今 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任副局长
姚 毅
总工程师、支部委员:负责机关党务、工会、项目建设、纪检监察及其他中心工作;
张 鸿
副局长:负责科研宣教、生态旅游、规划调整、科研(志愿者)队伍建设、筹建洞庭湖研究院及其他中心工作;
高大立
副局长:负责保护执法、站务管理、协管员队伍建设、推动《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》出台、洞庭湖综合执法管理机构成立及其他中心工作。
3、内设机构
01、办公室(加挂财务科)
02、保护科
03、科技科
04、人事科政工科
05、社会事务科
06、宣教科(宣教中心)
07、采桑湖核心区管理站
08、丁字堤管理站
09、君山后湖站
10、春风管理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