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》今日施行!
3月1日起,《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施行! 《条例》的颁布施行,为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,标志着东洞庭湖保护区的管理从此有章可循、有法可依,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。
该《条例》从细处着笔,既遵循上位法,又符合实际,体现了地方特色。《条例》的出台可以有效地解决保护区在管理建设中遇到的多种矛盾问题,如关于保护与开发的关系问题,制度建设与管理机制问题,违法行为界定与法律责任追究问题等,使保护区的管理更加科学高效。